根据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形势发展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常态化发布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工作机制,本期我们选取典型案例中的两篇商标案例做简要介绍。
一、上海J公司、朱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1、基本案情
上海市J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住所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公司以生产智能家居电器为主,拥有专利数百件,有效注册商标3件,近年来先后被评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有员工2000余人,年纳税总额1亿余元,被不起诉人朱某某系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18年8月,上海T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与J公司洽谈委托代加工事宜,约定由J公司为T公司代为加工智能垃圾桶,后因试产样品未达质量标准,且无法按时交货等原因,双方于2018年12月终止合作。
为了挽回前期投资损失,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朱某某在未获得商标权利人T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公司员工生产假冒T公司注册商标的智能垃圾桶、垃圾盒,并对外销售获利,涉案金额达560万余元。2020年9月,朱某某主动投案后被取保候审。
案发后,J公司认罪认罚,赔偿权利人700万元并取得谅解。2020年12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犯罪嫌疑单位J公司、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合规整改
浦东新区检察院查明:J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但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尤其对涉及商业秘密、专利权、商标权等民事侵权及刑事犯罪认识淡薄,在合同审核、财务审批、采购销售等环节均存在管理不善问题。鉴于J公司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有自首情节,并认罪认罚赔偿了T公司的损失,并且该公司有合规建设意愿,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
考虑J公司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犯罪地分离的情况,浦东新区检察院启动跨区域合规考察,委托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秀洲区检察院协助成立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跟踪J公司合规整改情况。考察期限届满,第三方组织评估认为,经过合规整改,J公司完成了从合规组织体系建立到合规政策制定,从合规程序完善到合规文化建设等工作,评定J公司合规整改合格。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公开听证,决定对涉案企业及个人作出不予起诉。
二、张家港S公司、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1、基本案情
张家港市S五交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于2015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在职员工3人,雎某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2018年11月,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S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疑似销售假冒“SKF”商标的轴承,并在其门店及仓库内查获标注“SKF”商标的各种型号轴承27829个,金额共计68万余元,后将该案移送至张家港市公安局。2019年2月15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
2、合规整改
张家港市检察院查明:S公司系已实际经营六年的小微民营企业,该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完善,尤其是采购程序不规范,对供货商资质和货品来源审查不严,单据留存不全。同时,该案证明S公司及雎某某犯罪故意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公安机关难以查明轴承及包装的来源是否合法,案件久拖不决,已处于“挂案”状态。鉴于S公司有整改行为和较强合规愿望,检察机关认为可以开展企业合规监督考察。
张家港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S公司启动合规监督考察程序,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跟踪S公司整改、评估合规计划落实情况。考察期限届满,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该公司合规有效性进行评估,出具了合规建设合格有效的评估报告。张家港市检察院经公开听证后,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根据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及时撤案,同时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行政处罚。
两个月之后,检察机关回访发现,S公司各项经营已步入正轨。两家大型企业看中S公司合规资质与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业务预期翻几番,发展势头强劲。